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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分配结果及写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含专接本))

发布日期:2022-12-27   浏览次数:

考生,你好!

郑重声明:我院从未组织过与自考毕业论文写作有关的微信群或QQ群,不和任何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自考毕业论文相关培训班。论文指导老师通过电子邮件指导论文,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论文分配、写作时间和要求以及答辩安排均以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详见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public.nju.edu.cn网的“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

现将自考报名并缴费完成的考生论文分配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认真、仔细地阅读并下载论文写作时间安排和写作格式规范(含所有附件)按要求完成论文。

* 重要提醒:以下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和范文仅作参考,以指导老师的要求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规范撰写、修改论文者、未通过老师审核定稿查重不符合要求(含校内互查)、未上传签署的承诺书的考生均将不予答辩。已经发表的论文或他人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关于南京大学6个自考本科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2023上半年批次是我校最后一个批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2023年5月下旬上述专业最后一次在南京大学办理毕业。

请下载附件中相应专业的论文分配名单的EXCEL表格,用准考证号查找到考生所分配的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好论文编号(见附件论文分配名单表格中左侧A列红色数字)。

提醒:

1、必须用准考证号查询(以防众多同名混淆),论文编号便于与老师联系时以示甄别和答辩前查询分组所用,请记牢!

2、考生和指导老师联系请使用报名时所填邮箱(勿随意变更邮箱),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社会自考xx专业”,以免指导老师无法准确了解考生论文修改和完成情况。否则由此导致指导延误使考生不能按时通过审核无法参加答辩,考生自负责任。

3、论文编号的编码规则:社会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rl+5位流水号”、行政管理专业为“xz+5位流水号”。专接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rlz+4位流水号。

 一、写作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5日前考生须将论文提纲(含题目)的电子版发给所分配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需注明“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社会自考XX专业”。

* 提醒: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指导老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论文申请费用不退。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均可修改,论文写作期间请勿随意变更报名时所留的本人联系方式。

 2、 2023年1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选题和论文提纲的修改意见通过电邮反馈给考生。

* 提醒:如果论文指导老师未能按时将论文提纲意见反馈给考生,请同学主动并迅速地与指导老师联系。

3、2023年2月20日前考生须通过电邮提交初稿。

4、2023年1月-4月20日期间,考生需根据指导老师的要求反复修改论文,最迟4月19日考生需将反复修改完成的终稿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发给指导老师审核定稿。

* 提醒:尽量在第3次查重上传截止时间前提交修改好的终稿(尽可能早点提交)。

5、原则上考生必须将已通过指导老师审核定稿的论文(含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由考生本人在学校指定的知网网址和账号上传查重论文且均须签署承诺书并在知网系统以“上传论文以外其他附件”的方式提交承诺书。查重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关于2023上半年批次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 提醒:查重工作将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网址为http://cesnju.co.cnki.net),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应端正态度,不可心存侥幸。考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数据,严禁抄袭剽窃,引用他人文章须注明参考文献。如果查重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或影响答辩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且尽量提前(4月19日前)完成论文终稿审核并在4月20日8:00前完成上传查重!(注意查重时间节点)

*论文查重第4阶段上传查重的论文,是不能再修改的。建议定稿论文查重符合要求后勿重复再查,以免修改后在最后一个时间段上传的终稿查重率变化又无机会再改而导致不能参加答辩。

6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定稿(需有老师电邮明确回复)后的考生论文知网查重(“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准并包含校内互查)必须小于等于30%(不做大幅度修改且不影响定稿论文的结构、主要内容)且签署了承诺书并已上传到知网系统的方可答辩,论文和查重报告单可在知网自行下载终稿打印。

* 提醒:审核定稿且查重通过后的终稿论文可下载打印一份留作答辩时使用,同时打印出全文查重报告单,勿需寄来(依据答辩形式需要再打印)。未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定稿和查重不符合要求、未上传签署的承诺书均将不予答辩。论文申请费不退。

*知网系统默认考生最后一次上传论文为终稿论文并以此备案作为答辩论文。

二、网络课件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请考生予以重视,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仅对在网上报名且缴费者开放网络课件。2023年1月1日起,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成人教育版块(网址ces.nju.edu.cn),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用户名为考生报名自学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绝大部分为18位二代证,个别为15位一代证),初始密码均为考生18位二代证的后6位。

三、 答辩安排

2023年5月初,我校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决定进行现场答辩或是线上答辩(大概率线上答辩)。论文报到、答辩初步定于从2023年5月10日起一周内分批完成(将依据本次答辩总人数确定最终报到、答辩事宜)。具体报到、答辩名单和答辩流程请于2023年5月8日前登陆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public.nju.edu.cn网的“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查看。

特别提醒:
1、
按时通过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定稿且查重符合要求(含校内互查)并签署承诺书上传至指定的知网系统的考生(未对已定稿论文做大幅度修改)均可参加答辩,本中心将不再单独通知。具体答辩安排将根据上半年疫情情况决定,请务必于2023年5月8日前随时关注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public.nju.edu.cn网的“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发布的答辩分组名单和具体报到、答辩流程。我院咨询电话:025-89680759、025-89680766

2、查询论文分配名单需先下载附件再双击打开文件,点击excel表格“开始”右上角的查找,输入准考证号查找即可。论文写作安排和格式规范要求必须下载后严格按照要求撰写。

3、论文写作期间(无特殊事由),考生必须本人用自己的邮箱(报名所填邮箱)和指导老师联系论文写作事宜,请勿随意改变联系方式,请勿请他人代收、代转或代写,一经发现有他人代理,指导老师有权拒绝继续指导。对于重新报考本次论文答辩的考生,仅允许在紧邻的下一批次论文中“补考”一次,即仅报考过2022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的考生可以使用下半年撰写的同一篇毕业论文继续修改完善并按本次要求完成论文(详见附件中的查重通知规定)

4、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大家通过自己的学习努力去完成,不要成篇幅的从互联网下载与引用相关文章,也不能由他人代写、代上传论文查重。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论文(需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定稿)和查重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论文申请费将不退。所有答辩事宜均以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的网上通知为准。

5、论文封面和写作安排和撰写格式要求均可从http://public.nju.edu.cn网的“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里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6、毕业办理和学位申请均与我院无关,请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上的通知。勿错过办理时间。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1、2023上半年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2、关于2023上半年批次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3、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报名告知及承诺书

4、2023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分配(网)

5、2023上半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分配(网)

6、2023上自考“专接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分配(网)

7、自考本科论文写作规范及要求_

8、参考文献格式指导(中图法)

9、自考毕业论文封面

10、自考论文格式模板参考1

11、自考论文格式模板参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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